购买方买我的产品,货已经送到他家仓库里了,可人家非要说在产品投入使用之前,由我们付他仓储费,并且开出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们,请问这张发票我可以用来抵税吗?如果可以,这笔分录该怎么做,是不是借销售费用和增值税进项税呀?
仓储费应该开地税租赁服务发票,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如果购买方属于营改增的范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单位可以抵扣进项税。
支付的仓储费,你单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借:销售费用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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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3 16:55 补充问题
对方是电装公司,一般纳税人,不是营改增企业,发票是按17%的税率开的票
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应该到地税代开租赁费发票,仓储费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可以按票面进项税6%进行抵扣.。
1、是可以抵扣的。 2、分录 借:销售费用-仓储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