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单位欲购买一套空气调节设备(屋顶式风冷空调(热泵)机组),作为公司生产车间及研发部门的制冷降温设备。此空调机系统可能含有室外主机、室内送风管及水泵/冷却塔/风机盘管等三个部分组成,这几部分设备分别从不同的经销商处购入,并由一安装公司进行统一安装,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享受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能享受,我公司如何取得购进发票(由安装的经销商开一张票还是分别开具发票,发票内容如何填写),上述设备哪些可享受此政策
楼主回答错误了,回答是销售节能节水项目取得所得的免税问题。而朋友问的是购买节能节水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朋友,这个国家有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
财税[2008]48号
一、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二、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三、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四、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五、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对《目录》进行更新。
朋友,该设备是否属于节能节水设备请你对照一下》、《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朋友,文件规定的很清楚: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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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风冷空调(热泵)机组,是否属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3、取得购进发票,应由设备供应商提供;设备安装应由安装企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