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处理:
将损坏的设备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
借:待处理财产损-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写出处理设备损失报告,经董事会或厂长经理办公会等类似机构审批通过后,由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因此,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有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处理净残价值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结转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提示:有保险赔偿的部分应冲减损失
2。
税务处理
税务处理看上去很简单,但是需有几个注意事项。
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
提示:1、你的损失必须审批后,才能在税前扣除。
2、提供证据有:
1)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2)、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3)、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也可以同时附送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另外,还要提示的是:有保险赔偿的部分应冲减损失。
按照增值税法规定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需要并入损失金额一并报批,否则有可能出现会计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和报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处理起来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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