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什么意思,请详细解释什么是进项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相当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额。
从最终产品消费的角度看,商品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增加值之和,即为最终产品的价值。由于增值额在具体经济运行中计算较为困难,在使用增值额计算增值税的实际操作上大都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以商品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允许从税额中扣除上一道已经缴纳的税款,借以实现按增值因素增税的原则。
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
(1)由企业主缴纳。
(2)分...全部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相当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额。
从最终产品消费的角度看,商品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增加值之和,即为最终产品的价值。由于增值额在具体经济运行中计算较为困难,在使用增值额计算增值税的实际操作上大都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以商品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允许从税额中扣除上一道已经缴纳的税款,借以实现按增值因素增税的原则。
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
(1)由企业主缴纳。
(2)分阶段征收,增值税在商品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企业主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扣除已征税 款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 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销售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的主要优点是:
(1)能够避免重复征税,充分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以往按商品销售收人全额征收的流转税(如工商统一税、产品税),商品每经过一个生产流汇环节,就要按其销售收人全额征收一道流转税。
由于不能扣除已征税款,所以同一种商品,经过生产流通环节少的总收负担就比较轻;经过生产流通环节多的,税收负担就重。从企业角度来看,全能厂生产出的商品,从原材料到法经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少,因此税负比较轻;专业厂生产商品,从原材料到零部件再到最终商品,需要经过几个甚至更多的厂家,生产流通环节多,因此相对来说税负比较重。
实行增值税后,商品在以前生产流通环节所缴纳的税款能够得到抵扣,不论商品经过多少生产流通环节,它所负担的增值税都是固定不变的,这样就能够做到税负公平。因此,增值税一般被认为是中性税种,能较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有利于企业间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使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达到最佳配置。
(2)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为了使出口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即把出口产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所缴纳的税款在产品出口时全部退还给出口单位,使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人国际市场。
增值税实行了扣除已征税款制度后,商品的税率真正体现它的税负,按照税率退税,能使税款退得干净、彻底,不会出现多退或少退的现象。这样既鼓励了产品的出口,又不会使国家财政遭受损失。对进口产品,也要按增值税税率征收一道增值税,这样可以使进口产品负担和国内产品相同的税负,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
(3)有利于稳定国家财政收入。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前实行的工商统一税、产品税,商品所负担税款的多少往往取决于它所经过生产流通环节的多少;另一方面,当企业间实行联合时,税收收入就会相应减少。
实行增值税后,税收征管比以前更加严密,税收收入也不会因商品流通环节变化和企业结构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有利于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
我国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
一、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如:某企业购入商品10000元,属于一般纳税人,以银行付款,月底销售15000元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8547。01(10000/1。17) 17%的税率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金10000-8547。
01=1452。99
贷;银行存款 10000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金 2197。49(15000-12820。51)
贷;产品销售收入 15000/1。
17=12820。51
月底计算应交税金为销项--进项==2197。49-1452。99=744。5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