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商业上做机电产品销售业务的公司,固定资产账上有一辆汽车,该车的加油费加油站可以给我们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请问:像我们这样的公司汽车加油费用可以抵扣税金么?如果可以我们就让加油站给我们专票,如果不可以抵扣那我们就让加油站开普通发票了。同时还想请问一下:像我问的问题在新的税法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想早点知道答案,谢谢!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你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汽车是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取得汽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第八条(一),进项税可以抵扣。
如果你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单位业务用车辆,加油、维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