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低于2万元的小规模营改增企业免征增
根据财税〔2013〕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的是,财税[2013]52号文所指的是月销售收入不达2万元的小微企业才可以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一旦月收入超过2万元的则全额征税。
再就是,企业对免征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否需要作为政府补助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呢?答案是肯定的,至于如何...全部
根据财税〔2013〕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的是,财税[2013]52号文所指的是月销售收入不达2万元的小微企业才可以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一旦月收入超过2万元的则全额征税。
再就是,企业对免征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否需要作为政府补助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呢?答案是肯定的,至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我们先要了解相关企业的会计处理的变化
我们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假设本月取得了8笔销售收入,含税金额合计19800元,小于含税月销售额20600元(不含税即为20000元)。
(假设收取的是“银行存款”)月末一次出分录处理,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9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223。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76。
70
其他会计分录参照编制。
这样算下来,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为576。70元(19800÷1。03×3%)。
正常情况下,在下个月的纳税申报期需要将576。70元申报纳税。到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76。
70
贷:银行存款 576。70
假设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现在根据国务院会议的决定,可以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就不需要申报缴纳了。
因此在这个月底,就可以将其转为“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可以为“补贴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76。7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576。70
请注意:会计处理时,不能不按规定计提应交增值税,因为我们销售的货物或劳务、提供的服务,并不是法定免税的。
再谈营业税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营业税的适用税率有3%、5%,我们在此假设某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是5%。
假设本月取得了8笔营业税应税收入,金额分别为1200元、2000元、3000元、3000元、10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
全月收入合计19200元,小于月营业额20000元。(假设取得的都是“银行存款”)
取得第一笔收入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
以后几笔业务参照此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营业税纳税人是到月末统计出月销售额(如果适用不同的营业税税率,需要分别统计核算),然后再计算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假设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6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60
正常情况下,企业在下个月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60
贷:银行存款 960
现在根据国务院会议的决定,可以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就不需要申报缴纳了。
因此在这个月底,就可以将其转为“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可以为“补贴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6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960
请注意:营业税纳税人会计处理时,不能不按规定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因为我们提供的营业税服务并不是法定免税的。
还有一点要注意:以应该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为依据计算的城建税、教育纲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增值税、营业税减免后,计提的相应金额也依法减免了,需要同时结转进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这部分补贴收入是需要并入“利润总额”的,作为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确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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