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资企业住京代表处的年审问题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驻京代表处程序
1。审批权限
外商投资项目,要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和北京市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按项目 总投资额大小,产业类别不同和项目性质分别报送国家主管部门,北京市政府主 管部门,北京市区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办公室,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程序
目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设立主要分为审查比批准 和登记注册两大步骤,具体分为前期准备,批准,注册,办理各种登记等阶段
3。设立国外企业驻京代表机构程序
一、设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凡外国的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及经济团体、...全部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驻京代表处程序
1。审批权限
外商投资项目,要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和北京市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按项目 总投资额大小,产业类别不同和项目性质分别报送国家主管部门,北京市政府主 管部门,北京市区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办公室,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程序
目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设立主要分为审查比批准 和登记注册两大步骤,具体分为前期准备,批准,注册,办理各种登记等阶段
3。设立国外企业驻京代表机构程序
一、设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凡外国的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及经济团体、经济组织成立满一年以上,在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由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审批。
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北京市外经贸委授权,作为以上类型公司在京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承办单位,代理审批手续。 机构设立后的活动只能涉及:业务联系、产品介绍、市场调查、技术交流等方面的业务活动,不得从事直接性经营活动。
二、需提交的文件及办理手续
1、 设立机构的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背景、业务情况、设立目的、业务范围、设立期限等,申请书需由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提供原件)。样本
2、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派驻机构首席代表及代表的任命书(提供原件)。
样本
3、由所在国或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合法开业证书的复印件。香港澳地区的公司除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外,另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台湾地区及美国公司除提供公司开业证明外,还需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4、由公司所在国或地区的银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注明:公司开户时间及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并由该行负责人或业务经理签字(提供原件);
5、派驻机构代表的简历(首席和其他代表),要求:详细、具体、真实,包括学历及工作简历,时间不能间断。
每位代表提供四张2寸黑白照片。样本
6、提供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及长期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身份证及台胞证复印件;国内人员出任机构首席代表或代表,需先经政府指定涉外服务部门同意,出具人事派遣函。
7、出具有涉外经营资格的饭店、写字楼签署的办公地点租赁协议书复印件,租期至少一年。必要时,需向审批机关提供办公场所涉外证明。样本1 ,样本2
8、机构及人员申报表。样本1样本2
9、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供中文译文。
10、代表处设立时,若首席代表因故不能亲自到北京市外经贸委领取批准证书,需提供代领批准证书的授权书。
三、 领取工商登记证后,办理下列手续:
1、公安局办理登记备案及刻章。
2、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
3、外汇管理局备案及申请开立外汇帐户。
4、银行开户(外汇帐户及人民币帐户)。
5、地方税务局办理纳税登记手续。
6、国家税务局办理纳税登记手续。
7、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8、办理聘用中国雇员的手续。
9、劳动局办理外籍人员的就业证。
10、公安局办理外籍人居留证及多次往返签证。
注:办理第9、10项,每人提供2寸照片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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