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网上报了税,第三次是成功的,头两次有提示附表三与二的金额与税额不符。但这个形成的原因我知道是因我7月28认证了一张负数进项发票,但是我本月没有申请抵扣,要到下月才能抵扣,因我公司正是辅导期。但我想请问,平时正常的我们是录在那个待抵扣一类的第24栏,是不是这个负数的也是要录在第24栏咧??当时表二与表三的不符是不是就是录的位置不对咧?最后之所以我网上申报成功,是因为我取消了这张负数票的录入,也就是表三与表二为0。
我不懂的是,下午我去税局,柜台上电脑提示比对不符,电脑中确实有红字比对不符,要我到异常窗口处理,但那个窗口说我数据没问题,后来我再到申报柜台,又给我盖了报税成功的章,请问这到底是哪的问题啊?未必税务局的也不清白啊?????????? 不懂。。。。。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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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进货发票上开的折扣金额与税额,在账务中直接按折后的金额与税额来做成本与进项税,对不?听说税务上要将此折扣做为返利收入?那请问这笔分录怎么做?是不是列为其它业务收入?因为总不至于与正常销售一样开票吧?作了收入就会要交所得税吗?
办一般纳税人转正,要算一个结算表,这个表写什么内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