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是指什么?计税工资是指什
计税工资的范围:
1。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2。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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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工资的范围:
1。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2。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7)独生子女补贴;
(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4。企业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在年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税工资予以纳税调整。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数额内的工资总额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比如:计税工资是800,实际工资也是800,工人总数是100。
那么可以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为=800 X 100。也就是说可以全额扣除。
eg。如果实际工资为1000,那么工资总额为1000 X 100;超过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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