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证明我爸于2007年1
一、 没有进行工作认定,享有什么权利。
放弃工作认定的情况下,则为非因公负伤。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而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即使按非因公负伤对待,在解除合同时,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全部
一、 没有进行工作认定,享有什么权利。
放弃工作认定的情况下,则为非因公负伤。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而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即使按非因公负伤对待,在解除合同时,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我想求助你们真的只有这样做才可证明我爸没签合同吗?
楼主一心想要证明没签合同,我想问合同有什么不利内容吗,我倒认为合同不恰恰证明了劳动关系吗?
三、仲裁委员会又在提交的材料上做假怎么办?(比如说把我爸的真人笔迹换成和合同上摹拟人的笔迹)。
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换成模拟笔迹,毕竟是假的,签定机构就是任借专门技术手段辩别真伪,是可以签订出来的。
四、我们做鉴定,一但是假的,能追究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责任吗?
什么一旦是假的?是说笔迹还是鉴定结论?证据是当事人提供的,鉴定结论是仲裁委委托鉴定机构做出的,仲裁委对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造假可能性不大,也造不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