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演出的个人所得税如何交,交多少?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每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
1.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对个人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3.对个人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允许扣除有合法凭证证明其按规定上交派遣单位部分。
(二)应纳税额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按所列举的29项分项按次计算纳税,以每次分项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20%税率计算...全部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每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
1.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对个人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3.对个人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允许扣除有合法凭证证明其按规定上交派遣单位部分。
(二)应纳税额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按所列举的29项分项按次计算纳税,以每次分项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加征五成;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应纳税额加征十成。
这里所说的“次”是指: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项目中的某一单项),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为了简便计算,可采取以下计算公式:
——每次劳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以上至25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收入额超过25000元至625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30%-2000
——每次收入额超过625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40%-7000
加成税率表为:
每次收入额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加成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5000元的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超过25000~62500元的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
30%
2000
超过62500元的
超过50000元的
40%
70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演员应聘参加一单位举办的文艺晚会演出,出场费4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
应纳税额=32000×30%-2000=7600(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