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道完整融资租赁合同的例题要求既有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租赁准则对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基本一致。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以上两项的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融资收入。
与承租人不同,我国许多租赁公司(出租人)已经采用了现值概念,并体现在其会计核算中。因此,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出租人而言并不十分陌生。 只是在计算现值和分配未实现融资收入所采用的利率上,准则的规定可能与现行实务有一些差别。对此,出租人相应调整利率即可。
考虑到实务中存在拖欠租...全部
租赁准则对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基本一致。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以上两项的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融资收入。
与承租人不同,我国许多租赁公司(出租人)已经采用了现值概念,并体现在其会计核算中。因此,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出租人而言并不十分陌生。
只是在计算现值和分配未实现融资收入所采用的利率上,准则的规定可能与现行实务有一些差别。对此,出租人相应调整利率即可。
考虑到实务中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租赁准则规定,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的租金,应当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到表外核算;等以后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租赁准则还规定,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的财务及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租金的逾期期限等因素,分析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出租人应当披露的信息,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披露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总额;(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3)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
这些要求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在内容和数量上都显得相对简略些。
###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上有,可直接看教才,上面写的挺详细的。###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在租赁期开始日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内确认为租赁收入。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包括在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其会计处理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然后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有差额的,还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在计算内含报酬率时已考虑了初始直接费用的因素,为了避免未实现融资收益高估,在初始确认时应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调整,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在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其会计处理为: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按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每期采用合理方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张老师说过书上的会计处理有点略带牵强,究其原因是因为准则的原话本身就有问题按照Mr张的说法会计处理应该是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相当于最低租赁收款额,不应包括出租方的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
贷:未确认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 (账面)
营业外收入
银行存款
注:在这里出现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为了将融资租赁资产调整至公允价值
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其实教材上那2个分录合并起来就是这个分录
2。
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a。
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期初长期应收款的金额-期初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摊率
贷:租赁收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