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儿
2009-11-12
公司是外资一般纳税人,如果今月开出销项发票1000万元(不含税),暂无进项发票抵扣下,国税和地税应纳的税金及印花税等?请演示计算及分录,谢谢!
一、在国税缴纳的税主要有:
1、增值税:1000*17%=170万元
2、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在国税交),应纳所得税额按净利润纳税调整后的25%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补充问题:外资企业没有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堤围费的吧。 有没有正确些呢?
不好意思,这个问题又查后修改如下:
二、在地税交的主要有:
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
印花税在地税购票贴花,销售合同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外商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有两个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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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国税缴纳的税主要有:
1、增值税:1000*17%=170万元
2、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在国税交),应纳所得税额按净利润纳税调整后的25%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补充问题:外资企业没有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堤围费的吧。
有没有正确些呢?
不好意思,这个问题又查后修改如下:
二、在地税交的主要有:
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
印花税在地税购票贴花,销售合同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外商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有两个文件规定: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1994年2月25日 国税发〔1994〕038号)
鉴于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的税种外,其他税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适用问题,国务院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的精神,在近期内作出规定,因此,总局意见: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按照国务院将要下发的通知执行,在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征收。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明电[1994]23号)和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开征教育费地方附加费的复函》(财工字[1996]79号)的规定,在国务院未发布新的规定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机关在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时,不附征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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