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注销登记 ?
办理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全部
办理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工商局)→审查(工商局)→核准(工商局)→申请人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内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内
办事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址:博罗县罗阳一路县建设银行北面
联系电话:0752-6299307
交通指引:博罗县罗阳一路县建设银行北面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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