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奋查;
4。如果丢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 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会要求企业先进行遗失登报;
7。
登报手续很简单,当地税务局有一份手续表,直接汇款就可了,到时登报收到报纸就可以到税务局开证明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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