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开给对方的发票丢失,必须得给对方补开发票一张,重复交税不要紧。但是应收账款就比实际的多了,请问 我该如何做分录,如何处理???
补开发票,即涉及重复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还会涉及多交所得税问题。不如给对方提供一份丢失发票的复印件作为对方入账的凭证。
2011-08-09 16:16 补充问题
把开出去的发票丢了,对方要求补开一张,我们给补开了,但是收款只收一次,开票却开了两次,请问大家,我该如何做账?(---小规模纳税人)
补开发票,会计分录:
(1)根据补开的发票入账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2)如果你单位计提了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处理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如果你单位没有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处理分录: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
一定要开,只能第二次开的发票直接做现金收入了。现金叫老板或从小金库充入了(票开的这么随便,这样操作一下老板应该也会同意的啦!)
作废丢失的发票,重开发票,调整税务帐即可,不需增加应收账款
可以由对方单位出具遗失证明,经税局认可后作废前述发票,再开一张。
不开发票是一种不合理现象,发票丢失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不开发票会造成你的账实不符,实在不赞成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