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已认证通过,下期抵扣行不行? 申报时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栏。还用到税务机关备案吗?
本期已认证通过,下期抵扣行不行?不行。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目,填写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们要是不属于上述规定,不要填到此栏目。 认证、申报抵扣就是了。
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增值税是国家就增值额征的一种税。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你花1元钱买的商品的同时(卖方如果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话),给你商品的一方要替税务局向你收0。
17元的税款。你要向卖给你商品方支付1。17元。当你把1元的商品以1。2元卖出的时候(或加工成别的商品以1。 2元卖出时),你要替税务局向购买方收取1。2*0。17=0。
204元税款。实际你的纳税额是0。204-0。17=0。034元。0。17元叫进项税0。204元叫销项税。用0。17元抵减0。204元的过程就叫抵扣进项税。抵扣的前提是你是一般纳税人,有认证过的进项税额。
当月没抵扣完的可到以后抵扣。
根据税法规定,取得自2010年1月1日专用发票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并在次月申报期抵扣。如果已经认证,必须在次月申报期抵扣。否则视同为普通发票不能抵扣了。其实如果进项大,销项小的话,可以抵扣完转成留抵税额。如果还有其他原因,就和销方商量能否按开具有误,走冲红手续什么的,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