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虚开发票?例如:A公司和B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制度,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利用税务机关内部个别不法人员进入税务所的电脑系统违规违法操作,私改数据,如在电脑里随意起几个公司名字,把非法购买来的发票算到这些并不存在的公司名下,采用这种手段取得无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以次偷逃增值税。
2、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可代开增值税的条件与税务机关内部不法人员勾结,开出无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卖家赚取开票手续费,买家利用虚开来的增值税发票向税务机关抵扣偷逃增值税。
3、利用伪造海关...全部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制度,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利用税务机关内部个别不法人员进入税务所的电脑系统违规违法操作,私改数据,如在电脑里随意起几个公司名字,把非法购买来的发票算到这些并不存在的公司名下,采用这种手段取得无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以次偷逃增值税。
2、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可代开增值税的条件与税务机关内部不法人员勾结,开出无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卖家赚取开票手续费,买家利用虚开来的增值税发票向税务机关抵扣偷逃增值税。
3、利用伪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虚开交通货物运输、农副产品收购以及废旧物资收购专用发票,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4、从事生产的纳税人用多报单耗或虚报各种损失的方法将多生产的产品转入账外,向不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方(小规模纳税人、消费者)销售,减少销项税额。从事商业的纳税人更是可以用账外经营、体外循环的方法偷税。
5、通过各种渠道非法购得进项税发票后,按照相应进项税额虚开销项发票,无中生有,利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6、从进项、销项两方面入手,采用“大头小尾”的办法,也称阴阳票,即抵扣联金额多填(大头),夸大交易额,在下一环节中用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骗取抵扣税款,达到偷税的目的;存根联金额少填(小尾),销项税上做手脚,以少填交易额的方法,偷漏销项税。
这种手段往往使国家蒙受双重损失,既未如实足额收取销项税,又有大量抵扣税被骗走。
7、在销售业务中不按规定开据发票,采用“只卖不开”或“多卖少开”,造成进项盈余,将盈余部分虚开发票给一些企业。
从中收取手续费,个人获得好处,给国家造成损失。购销双方互相勾结,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假名称,以骗取出口退税。
8、一些“皮包公司”以虚开专用发票为生财之道,通过空头注册、虚假出资方式骗取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不进行任何的销售服务,专做“发票生意”肆意虚开增值税发票。
9、不法企业有改变用途、变卖材料、以物易物等发出材料而挤入成本,却未转出进项税额,或有通过虚列生产消耗达到增加购进多扣进项税额目的的偷税事实。
10、某些不法企业把当期实现的销售额隐瞒不记帐或滞后记帐以减少当期销项税的手段来偷税。
二、A公司和B公司之间有业务往来,2月A公司多开的2吨,3月份把这多开的冲回去了。这种情况不构成虚开发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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