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个员工的工资是两个公司各一半支付的,但是要由我这边先付,然后再开发票去另一家公司收回,请问具体分录怎么做?
1、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你公司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公司(对方公司承担部分) 贷:现金(这个职工的实领工资) 2、提取本公司工资 借:管理费用---员工工(你公司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你公司承担部分) 3、那家公司给你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公司(对方公司承担部分)
计提工资时,两个公司的合计数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工资 发放公司时,两个公司的合计数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你们公司开发票去领一家公司收钱,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过开票你们要交税,等于增加了自己的税收
代付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公司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去另一家公司收回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