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 男, X年X月X日出生,住X市A小区A号楼A单元A室。
协议人:女方, 女,X年X月X日出生,住X市A小区A号楼A单元A室。
协议双方于1993年X月X日在X市X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年X月X日生育女儿XX。因女方由于长期疾病无法照顾家庭及女儿,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将给家庭带来很多无法克服的困难,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女儿XX由男方抚养。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X市A小区A号楼A单元A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4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B小区B号楼B单元B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0万元,现协商归男方所有。
五、由男方一次性给付女方女方现金20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
六、女方生病期间若其父母及亲属无能力照顾其生活,男方有义务照顾。
七、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八、女方可在每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女儿到其居住地,于星期六下午五时送回男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男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XXXX年月X月X日
关于财产,我需要注明的是:我们夫妻二人共有A、B两处住房,
A住房里面的家具都是原来的家具,协议里写的“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但这些电器和家具——洗衣机,冰箱,电视,沙发,床什么的,均已使用7、8年以上了,其中冰箱还是结婚时买的,都15年了。
B住房是去年新买的,也就是协议里归男方的那套,毛坯房购买价就60万了,所有电器也都是新买的:大屏幕液晶电视、双开门的冰箱、床、橱柜、家具包括被子都是新的。
他没有注明家具和电器的理由可能是协议给我的房子也没有考虑家具和电器的价格。由于新家开始装修不久他就提离婚了,所以我没有参与,他到底花了多少钱装修和买家具我也弄不清楚,但是比A房肯定超出不止10W。
让我感到气愤的是,他居然写“由男方一次性给付女方女方现金20万元”,好像是他赏赐给我的。退一步讲,就算是他买的毛坯房就算是装修把家里所有的存款都花光了,就算是B小区毛坯房装修的钱都是借的,就算他新买的所有的新家具、电器什么的和我那老家具、老电器们等值,我们家除了这两所房子一无所有,20W也应该是他借钱也应该补给我的差价吧?那么应该怎么写比较合适呢?
反正“由男方一次性给付女方女方现金20万元”,这个写法叫我接受不了!
请大家帮我看看这个协议有无不妥之处。
另外,
1。怎么能知道他装修花了多少钱?据说有专门搞评估的?到哪里去找呢?
2。家里的钱一直是他管,我怎么知道到底家里是否还有存款,可以到银行查么?怎么查?万一他已经转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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