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吗?
可以的,但工资要按工作时间给付,不可扣除
法律规定“试用期”应当在劳动合同期内,在试用期内,用工单位对有不合约定用工条件的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间的工资需及时支付。
依据我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上规定表明
,在试用期内,无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是不须承担任何不利的法律后果的,但注意的是试用期工资用人单位不能以此克扣和拒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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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