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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

我在试用期内辞职是否需要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离职,有什方法证明我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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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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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内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不属于违约,什么钱也不能扣,交接工作后,到时就可以走人的。
     单位应当在你离职后半个月内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如果单位不给办理手续或克扣劳动报酬的,你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2009-07-22

在试用期内,你只要递交了辞职报告后就可以走,而且原单位应该给你结清工资, 单位给不给开离职证明你都可以走 你应该打份正式的辞职报告,最后留底 就可以啦 如果有什么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09-07-21

如果你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你没有履行合同你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就是扣点工资,然后写辞职信给单位,他同意你辞职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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