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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双方可以无理由解除合同吗

一份三年期的合同中,约定有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内双方可以无理由解除合同吗??第二问:合同中有这么一条,乙方(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才可以离岗,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违约金1000元,这样的条款是否有效, 注:合同是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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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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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且该解除权是无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该约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从你所举例子看,三年合同的试用期不应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随时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要冒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若在试用期满后提前解除合同,确实就形成了违约责任,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惩罚力度事较大的,一般情况下约定为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乘以未履行完的月数。  因此,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为1000元,是适中的,符合法律规定。
  

2005-09-13

906 0
     >对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做出了归定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 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当然如果格式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过高是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轻的。 。

2005-09-13

904 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连续旷工达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的;4、严重失职或由于本人过失,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职务调动或拒绝工作安排达3次以上的;6、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员工本人及其亲属参加与单位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或假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7、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8、个人品行恶劣、工作中无理取闹或蓄意违抗合理的指挥,胁迫、打骂、侮辱上级主管,煽动其他员工怠工或闹事,对本单位造成重大危害的;9、因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其他不法行为的,危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产安全、员工权益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的;2、单位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  。

2005-09-12

903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所以在试用期不是可以随意解除合同的,必须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能解除。
   该条款是部分有效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以情况下并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上情形之外,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对于违约金的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商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费用即违约金,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2005-09-12

871 0
不能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可以要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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