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平时女方打电话给孩子,男方从来没有拒接过,暑假女方要求带孩子出去玩段时间,男方答应了,女方将孩子带走后,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无法联系,已经有半个月了,男方一直无法联系上孩子,担心女方故意不让孩子回到男方家。如果女方一直联系不上,带着孩子玩消失,让男方联系不上,那男方能不能走法律程序强制要求女方将孩子送回男方家?
由于女方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双方的约定,且在将孩子带走后,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无法联系已达半个月,男方一直无法联系上孩子。男方有理由认为女方的做法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可以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暂时中止女方的探视权利,直至女方承认错误并切实悔改后再恢复探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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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女方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双方的约定,且在将孩子带走后,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无法联系已达半个月,男方一直无法联系上孩子。男方有理由认为女方的做法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可以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暂时中止女方的探视权利,直至女方承认错误并切实悔改后再恢复探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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