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 核力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鲁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 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1998年3月5日财税字〔1998〕47号)
鲁对供电企业收取的免征增值税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不应分摊转出外购电力产品 所支付的进项税额。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 的通知》2005年8月5日国税函〔2005〕778号)
鲁三峡电站自发电之日起,其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征收增 值税,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全部
鲁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 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1998年3月5日财税字〔1998〕47号)
鲁对供电企业收取的免征增值税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不应分摊转出外购电力产品 所支付的进项税额。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 的通知》2005年8月5日国税函〔2005〕778号)
鲁三峡电站自发电之日起,其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征收增 值税,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2002年2月4日财税〔2002〕24号)
对葛洲坝电站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电力产 品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葛洲坝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 知》2002年12月24日财税〔2002〕168号)
鲁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 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7日国税函〔2004〕52号)
一、关于核力发电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一) 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 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
具体返还比 例为:
1。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 ;2。自正式 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 ;3。自正式商 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 ;4。
自正式商 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二)核力发电企业采用按核电机组分别核算增值税退税额的办法,企业应分别核 算核电机组电力产品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 后退政策。
单台核电机组增值税退税额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
单台核电机组增值税退税额=(单台核电机组电力产品销售额/核力发电企业电 力产品销售额合计)x核力发电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x退税比例。
(三) 原已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但该政策已于2007年内到期的核力发电企 业,自该政策执行到期后次月起按上述统一政策核定剩余年度相应的返还比例;对
2007年内新投产的核力发电企业,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日期的次月起按上述统一
政策执行。
二、 自2008年1月1日起,核力发电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专项用于还本付 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关于大亚湾核电站和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税收政策
大亚湾核电站和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前继续执行以下政 策,不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政策:
(一)对大亚湾核电站销售给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电力免征增值税。
(二) 对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给广东电网公司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对大亚湾核电站出售给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电力及广东核电投资有限 公司转售给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大亚湾核电站生产的电力免征增值税。
(四) 自2008年1月1日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73号)停止执行。
(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
年4月3日财税〔2008〕38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421号)第三条关于“供电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农村电网维护费应分担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计提进项税额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规定在国税函 〔2005〕778号文件下发后废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