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前妻不要我见儿子
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视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行...全部
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视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自然主张权,即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视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
二是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方式一般可选择“上门探望式”、“带走逗留式”等。 三是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
不能为了行使探视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采取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综上所述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出一份判决书,你就可以去看孩子了。
要是她再阻拦你看孩子,就是违法。(他之前不让你看孩子的行为也属违法,要是你提起诉讼,她也会受到刑罚的。) 不客气。如果你最后因为他的阻拦而没有见到孩子,那他的种种行为就是明显的违法了。请采纳我一下,谢谢!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他们保证你去看孩子的权利。
怎么会没法呢,怎么可能强制父亲不让见孩子呢?只要你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会保障你见孩子的权利的。 不管你有没有给他们钱,你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力,所以你能不能探视孩子不是有给没给他们钱来决定的。
(当然,如果你要支付抚养权,这抚养费的钱是必须要给的。) 这是一个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的女人,话说这样的女人你为什么要把孩子交给他,那是会被带坏的。至于要给他多少钱,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问一下,咱该给的钱一定给,不该给的钱一定不能给,不是说我们小气,这时候要是态度软了,以后他就会蹬鼻子上脸的,所以这时候态度一定要强硬一些。
至于探视孩子的问题,我也已经说了,他要是在用不给看孩子来威胁你,你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让他们会保障你见孩子的权利。 正因为这样,才更不能让他们得逞,一定要让娃儿知道真相。兄弟,祝你成功! 好,加油! 那你要加油啊,绝对不能让孩子受到她不好的影响。
现在把孩子带回去纵使会收到一些伤害,但也远远比留在她那儿要好得多。 不是说了吗,建议你去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会保障你见孩子的权利的。 你先等结果,而且法院也没什么不强制执行的理由啊,放宽心一点吧!要是真的不行,咱再想办法,现在我们能做的,不也就只有等判决书了吗? 不,只是经常解答关于离婚的问题,所以熟门熟路了。
嗯,随时来找我吧,要是我能帮上你我会见全力去帮你的。 不客气。 你有法院的判决书,他坚决拒绝探视,这就是抗法,你可以请法院的人来帮助你。 这是为了孩子啊,只要能见到孩子,什么都是值得的,再说你也不想这样,是因为他非要拦着你看孩子,你才不得不这么做的,你没有错的。
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