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前段时间资金紧张,老板就借了他一个朋友的钱(对方用现金支付的),每月还款一部分,还款期5年。我这样做的分录:
一、借款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
月底计提本月应付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二、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 ***
贷:现金
支付利息: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贷:现金
我这样处理对吗?如果不对,应当怎样做分录?渴望指教。
谢谢。
。
1、上面现金借款、还款分录,不管使用新会计准则,还是原企业会计制度,都是正确的。
2、预提费用计提、支付应该这样处理:
(1)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的话
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预提费用--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预提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新会计准则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计提利息应该通过“应付利息”科目。
应付利息在新会计准则中属于一级会计科目。
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应该是对的,但支付的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否则在年底时要作所得税调整
借款5年做长期借款科目,利息也记入长期借款科目,需要注意的是长期借款的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的贷款利息和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50%来计算利息.超出的部分需要调增应纳企业所得额.
楼上的回答非常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