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相隔千里,在她和前男友分手时候,我走进她的生活,成为她心里的一个依靠!她前男友人品较差,基本上女孩子无法接受的东西他都有,例如:赌博,脾气暴躁,打人,花心!但就是这样,她还是念念不忘!她和前男友是同事,分手也已3个多月,可她就还是留恋着工作的那个环境(口头上虽然说不留恋),而且又感觉有点藕断丝连,我一直在努力的让她忘掉过去,忘掉伤痛,让她接受我,最后她只是答应让我做试用男友,但同时又约法几章!一:适用期间,未得到她的允许不得公开我们的恋人关系(原因是怕影响彼此的工作)二:不论做任何决定都得双方同意三:给双方足够的私人空间四:要疼她,不许欺负她,不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能"出口成脏"和"武力解决"五:绝对禁止我三妻四妾六:试用期间不得每天操心以后的事情,要相信对方七:试用期满后,大家因某些原因不合而提出分手,不得去刻意伤害对方当时我同意了这些观点,因为当时认为自己只要对她好,那些东西都无所谓!现在再来看看,不禁有点苦笑!全篇的东西基本都是我去疼爱她,怎么去做个好的男友,相对的没有一点是她做女友该尽的义务!本来在之前,我想终止这段感情,因为我有时候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候补中的候补,在她之前的前一段感情没有出路的情况下,我才有可能被考虑!她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我要给她时间,要相信她,她正在努力适应、调整自己,也是在磨合彼此之间的感情,她怕再走以前的那种老路!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相信她,让彼此有个时间来缓冲一下,也最终签下了这“丧权辱国”的约法几章!但说老实话,心里还是有点茫然!路在何放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