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的一个核算问题上交本月
经过几次补充,回答有些乱,现整理一下:
一、为什么有本月已交数
是因为增值税纳税期限分为: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及一个月。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由于存在预缴税款,故有“上交本月”的存在。
二、核算分录
1、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月底结帐时,通过计算将本月应交未交税金或多交税金予以转出。
——如果销项大于进项,则:应交未交税金=贷方发生额(销项额等)-借方发生额(进项税经认证允许抵扣部分,及本月...全部
经过几次补充,回答有些乱,现整理一下:
一、为什么有本月已交数
是因为增值税纳税期限分为: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及一个月。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由于存在预缴税款,故有“上交本月”的存在。
二、核算分录
1、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月底结帐时,通过计算将本月应交未交税金或多交税金予以转出。
——如果销项大于进项,则:应交未交税金=贷方发生额(销项额等)-借方发生额(进项税经认证允许抵扣部分,及本月已交数等栏目发生额合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如果进项大于销项,则大于销项的这部分进项税留待以后月份抵扣(即留抵),而不得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抵减以前应交未交税金。
但,如果本月已预缴税款,则将预缴部分转入“未缴增值税”科目,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以后月份缴纳应交未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为什么要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
这是由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与其他税直接根据纳税基数和税率计算应交税金不同,增值税需要归集进项税和销项税等项目发生额,并据此来计算应交税款。但,由于存在“留抵税”和“进项税发票认证”等有关规定,使部分进项税不能从以前月份形成的“应交未交增值税”中抵减,或不能从当期实现的销项税中抵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不能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税金是多少,因此增设了“未交增值税”科目,以将“应交未交”税金转出核算。
显然,如此设置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满足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需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