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纳,假设:月底发工资从银行提现的时候,支票上的金额是7000,但是我们真正发工资的金额是6000。如果,每个月都是这种情况,会不会有问题,这种情况是不是被允许的呢??谢谢!!
没关系的,很正常。余下1000元可以用于支付平时的一般费用。不会有什么问题,是允许的。
没有任何问题,好比提一笔差旅费20000,但是这20000都用做福利费了,没有任何问题,银行不管,事务所也没什么意见。 再说你是那么小的数目,还有6000是发工资的,没差多少,但既然你们每次都发6000,你们干麻要提7000?你怕有问题的话可以改过来。
一般的企业都 这样情况,多提的钱还在现金库里,你可以在其他地方需要现金支付的时候用于付出(例:报销、买办公用品.....),因为平时不为发工资同样需要提现的。
没有问题,这是很正常的情况,支取现金的时候: 借:现金7000 贷:银行存款7000 发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工资6000 贷:现金6000 这样现金余额增加1000,留作日常支出。
没关系,一般单位都这样,多提出来的可以当备用金。
如果你们公司工资由银行代发的话,就开张现金支票,发6000元就开6000啊,如果直接发现金的话,在现金支票用途上写备用金我想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