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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

  我今年29岁,和男友相处了七年同居生活大概也有五年了,也就是我们同居了三年以后我买了房子,男方家里拿来两万元做了装修买了家具(我没看到钱都是男友自己支配的后来买家具不够我自己又加了两千多)本想结婚的可这中间我们发生了很多的磨擦,所以我放弃了结婚,但是我们继续着同居生活。
  可是我越来越感觉到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想到分手,他是他怎么也不肯。我买了房子后他一直住在这里。现在有几个问题向您请教:一,如果分手财产怎么分。二如果结婚要不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值得向您详细说明的是,在我们相处一年多时他做了手术,在家休息四年多直到04年11月他二姐开了饭店他才上班,每月六百元的工资,他是如数交给我的。
  如果需要证明房子是我的私有财产,我却不知如何证明。需要您的帮助,期待您的回复。 向您深深的致谢!!!。

全部回答

200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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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同居五年,你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还是归你的~~~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
  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如果你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则不算非法同居~~~。

200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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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婚最好作公证啊,不结就要双方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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