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明的问题请教:朋友李是一
尽管楼上几位都告诉你你的朋友的行为不负什么法律责任,但本律师不得不提醒你:有风险。
如果申请此信用卡以镇政府出具张某为镇政府职工的证明书为必要条件的话,我相信你的朋友会有一定的责任的,原因很简单你的朋友出具了虚假证明。 至于你的朋友到底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分析如下:
1、根据《刑法修正案(五)》,你朋友的行为与犯罪也许只有一步之遥,具体是否构成犯罪是由司法机关定的,在此不作定论。
2、银行是否追究因你朋友出具虚假证明而对其造成损失的责任,这将会因对张某的追债是否成功而不同,如果无法向张某追债成功,我想银行会追究你朋友的责任的;如果我是银行的代理律师,在起诉时就会列你的朋友为共同被告...全部
尽管楼上几位都告诉你你的朋友的行为不负什么法律责任,但本律师不得不提醒你:有风险。
如果申请此信用卡以镇政府出具张某为镇政府职工的证明书为必要条件的话,我相信你的朋友会有一定的责任的,原因很简单你的朋友出具了虚假证明。
至于你的朋友到底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分析如下:
1、根据《刑法修正案(五)》,你朋友的行为与犯罪也许只有一步之遥,具体是否构成犯罪是由司法机关定的,在此不作定论。
2、银行是否追究因你朋友出具虚假证明而对其造成损失的责任,这将会因对张某的追债是否成功而不同,如果无法向张某追债成功,我想银行会追究你朋友的责任的;如果我是银行的代理律师,在起诉时就会列你的朋友为共同被告。
当然,以上都只是风险分析,即最坏的可能,其实只要张某把钱还了也就不会有什么事,祝你的朋友好运!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一、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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