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的普通票第二联发票联,丢失了怎么办,因为是客户退回来了,现在国税局不与验销,会被罚多少钱我开的普通第二联发票联,丢失了怎么办,会被罚多少钱?是客户退回来了,单位名称写错了,没有保管好,那张票不见了,现在要去申领发票,可国税局说要罚款,该怎么办?在系统上已经作废了,5月份开的,第一跟第三联都在,有知道这方面的朋友请告知,谢谢!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根据以上新的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是1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您的态度端正,估计1000元就足够了。
祝您工作愉快!。
要写个证明,为什么丢的。罚款的话一般几百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