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工人买的工作服,属于福利范畴吗?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年末计算福利费是否超支时,是否也将工作服的金额也算在内?
给工人买的工作服,如果是生产用的服装,应该属于劳保费的核算内容;如果是福利性质的服装,列入福利费支出中。
税法规定,福利费支出在工资总额14%以内列支的,可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劳保费的范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企业以上支出计入劳动保护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保护费的服装限于工作服而非所有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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