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个人的房子做办公室,房租是10000元/年,公司注册时工商局给评估的租金是20000元,地税局给开的发票是按照2000元开的,并且按照20000元交了地税等费用,那公司要按照20000元入账还是10000元,请会计高手指点。
按照实收实付原则,应按10000元实际支付的租金入帐,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如果是出于公司合理的费用列支,也可以将20000元的租金合法地入帐,可以作为费用在列支损益。 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租金 10000
如果尚未取得合法的发票,只能在“预付账款”挂账,待取得合法发票以后才能转列费用支出科目。 1、交付房租未取得发票: 借:预付账款-预付房租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取得发票以后: 借:管理费用-房租 贷:预付账款-预付房租
即:发生费用时(假定费用48000元,12个月分摊,每个月分摊48000÷12=4000元) 借:待摊费用48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48000每月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4000 贷:待摊费用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