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为核定征收企业,按国税报税操作手册上写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分为:“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按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经费支出)”、“核定定额”四种情况:1、 纳税人的征收方式为“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a) 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全年的累计收入,由纳税人如实申报。”,比如我单位第四季度收入10万元,全年收入50万元,那在第四季度报表上收入总额应写50万,那不是和所得税年报一样了?
核定征收企业,第四季度申报表上的收入总额,直接填写第四季度收入10万元就行了。 2010-01-13 09:56 补充问题 现在网上申报都没有“本期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了,并且也找不到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1)季度申报,不需要填写“本期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 (2)季度申报直接按本季度收入的合计金额填写。
B类申报表,
1栏,收入总额应该是全年的,50万
14栏,"已预缴所得税额", 在网上申报时,会自动出现数据,也就是1-3季度你已经交的税金。
12栏,"应纳所得税额",算出来的是全年的税额
15栏=12栏-14栏,就是你第四季度应交的所得税。
如果只填10万,
根据 15栏=12栏-14栏,算出来的可能税务局要退税给你。
因为这些计算公式已经设计好了。
各地,是不是一样,不清楚,反正我这边是这样填的。
因为核定征收方式,一般没有所得税清查,可以说和年报一样,我这边核定征收,不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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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填累计数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