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财政 财政

06年废弃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今天整理废弃和退票发现丢失几张06年和07年的废弃发票!该怎么办呢??

全部回答

2009-09-10

0 0
    按照发票管理规定: 1、作废发票的保管。 (1)由于开票人员的失误或其他原因开错的发票,应当在发票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发票必须整份全部联次妥善保管,粘贴在原发票存根上,以备查核,不得缺页、不得私自销毁; (2)由于政策的调整,如发票版面统一更换,造成旧版发票全部作废的,应由用票单位和个人造具清册,报税务机关统一缴销。
     2、发票存根的保管。 开票单位和个人对已使用须自己保存的发票存根,要分期、分发票种类设立专柜进行保管。发票存根一般保管期为5年,在保管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缴销;保存期满后,应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销毁,不得擅自处理。
   3、普通发票遗失、被盗的处理: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  发票一旦遗失、被盗,应于24小时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报纸或电视台上公告声明作废。
  对因发票管理不善造成发票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1)丢失发票; (2)损(撕)毁发票; (3)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4)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5)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 (6)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7)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5、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面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对你单位丢失的作废发票。
  建议:再认真仔细查找一下,最好能找到,这样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确实无法找到,及时向领导汇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

2009-09-10

92 0
问题不大,一般没有人查废弃的发票的。如果要分清责任,可以写一份情况说明,由负责人签字后附在废弃的发票中就好了。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财政
经济研究
股票
银行业务
外汇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贸易
基金
商务文书
保险
个人理财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经济
证券
金融
银行
黄金
期货
商业
财政
房地产
财政
财政
税务服务
税种
税目
报税
税要
税号
办理税务
税会
税务办理
偷税
税控
税额
增值税
税时
税务
关税
企业所得税
免税
税负
审计税务
税务做账
退税率
契税
应税
所得税
行为税
打印发票
纳税人
关税率
印花税
税款
土地税
税务变更
专用发票
税务代理
税收
盈利
税制
地税网
税则
抗税
零税率
税友
国家税收
附加税
国家税务
金税
财经
税赋
税务所
流转税
城建税
做帐
税金
燃油税
税务代办
中央税
钱税
税控机
营业税
普通发票
税务登记
税务报
税务筹划
税费
资源税
个税
消费税
税务税务
欠税
应纳税额
税后
项税
出纳
税盘
税务会计
公司税务
税务实务
所税
不含税
税务审计
代理税务
财务状况
购置税
征税
所得税法
分税制
企业税务
进口税
国税
税率
价税
企业财务
计税
零关税
所得税率
含税价
使用税
税是
农业税
财务收支
税务局
公司财务
遗产税
税务风险
个人所得税法
地方税
财务费用
代办税务
国税发
税收制度
税点
税收收入
注销税务
含税
新税法
占用税
财政拨款
税务咨询
税票
纳税
税务机关
税卡
工商税
会计
税务清算
税交
审计
车船税
交税
财政支出
扣税
税务申报
商业发票
房产税
抄税
财务会计
海关税
税户
国地税
税源
发票
利税
税务注销
工商税务
地税
统一发票
税务师
税通
税能
免税店
个人所得税
电子税务
税务顾问
进项税额
税局
利息税
税收政策
税单
完税
税钱
交易税
财产税
财政政策
税价
税基
财政
财政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