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的厂,以加工制造为主。小规模月底开出一张增值税发票。应税劳务为:管板折流板加工。73000其他的买材料发票,没有,即没有制造费用,直接材料、只有人工。我在结转成本的时候是这样做的:1。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贷:现金2。
产品入库借:产成品——管板折流板加工 贷:生产成本——直接人工3。产品出库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产成品——管板折流板加工请问这样结转顺序。科目对不对?另外,该单位是核定征收,也就是说年底不用报年报的。那么我不是可以做很多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进来,把利润弄的很低吗?因为年底也不用进行纳税调整的?。
可以作为受托加工处理,简单些也可以用你的方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
3。 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另外,该单位是核定征收,也就是说年底不用报年报的。那么我不是可以做很多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进来,把利润弄的很低吗?因为年底也不用进行纳税调整的?
核定征收是以收入为基数,与当年的利润无关的,所以没有必要做太多的费用进来的。
。
一、你单位以加工制造为主,没有材料、制造费用;应该按受托加工核算。帐务处理:
1、收到对方加工材料
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接受加工的物资应设置表外科目核算。
可以设置“代管材料物资”、“受托加工物资”两个表外科目。
借:代管材料物资--XX
贷:受托加工物资--XX
2、加工生产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应付工资
3、加工完工产品
借:受托加工物资--XX
贷:代管材料物资--XX
4、结算收取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二、另外,该单位是核定征收,也就是说年底不用报年报的。
那么我不是可以做很多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进来,把利润弄的很低吗?因为年底也不用进行纳税调整的?
该单位属于核定征收方式,很多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可以做进来。但是,应该如实核算成本费用,没有必要把利润降低。
因为,所得税征收与利润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