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一个外资企业,请详诉具体步骤,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关键是什么,要多少时间? 因为牵涉的部门很多,工商税务银行财政海关外汇社会保障部门这些都要跑吗?先跑哪后跑哪?要审计吗?请详诉具体步骤?谢谢!
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
(一)清算的期限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
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
同之日。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
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
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 延长
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
(二)清算委员会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3人组
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
会计师、律师担任。
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 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
2。 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义务;
4。
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5。 清缴所欠税款;
6。 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7。 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
(三)清算通知与公告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
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
此外;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
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
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 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
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
(四)清算财产分配
企业及中外投资者须依法分配清算财产而不得作任意处置。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
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诉讼、仲裁及其他所需费用。
)后
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
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其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
的实际出比例分配;但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应注意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等),债权
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还有,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企业财
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办理。
(五)清算终结
清算委员会完成上述财产清偿工作后将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董事会
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
天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并在该等
手续完结后10天内,须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
执照。
同时须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
终止。
三、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问题补充:
这么复杂,看样子半年都办不完啊,可不可以请人家来办,有没有专业公司。
可以请中介机构代办注销。
。
公司注销登记
(一)公司注销登记: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
股东会决议解散;
4。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 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
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2。 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条1、2、3款;
(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4)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
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 )登记受理【 】第 号"中( )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 】填写年号;第 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
。。。。。"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
《指定(委托)书》
详情请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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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是外方原件,须由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由翻译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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