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我想问大家,一般纳税人的年度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实际发放、计提的全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费用,按税收规定可扣除额、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和以前年度累计结余数等情况。
本表“非工效挂钩企业” 第1至4列第11行 “本期纳税调增额”分别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1至4行 “纳税调增金额”。 本表“工效挂钩企业”第1至4列第10行分别填入附表四第3列第1至4行“纳税调增金额”;第11行填入附表五第1行“纳税调减金额”。
工效挂钩的范围:仅适用于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财政局...全部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实际发放、计提的全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费用,按税收规定可扣除额、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和以前年度累计结余数等情况。
本表“非工效挂钩企业” 第1至4列第11行 “本期纳税调增额”分别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1至4行 “纳税调增金额”。
本表“工效挂钩企业”第1至4列第10行分别填入附表四第3列第1至4行“纳税调增金额”;第11行填入附表五第1行“纳税调减金额”。
工效挂钩的范围:仅适用于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财政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第1至5行:分别填报“应付工资”的贷方提取数分配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在建工程”的工资薪金。
2.第2、4列第4行:分别填报计提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第3列1至5行:填报纳税人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第7行“实际发放额”:各列分别填报“应付工资”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和纳税人实际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
(一)非工效挂钩企业:
5.第8行“本期核准计税人数”:填报本期核准计税人数按年平均人数计算。不包括应由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支付的福利、工会部门人员,以及已领取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下岗待业人员等。
6.第10行“本期税前扣除限额”: 第1列“工资薪金”,当第7行第1列小于第8行×第9行×12(新办企业按实际经营月份)时,该列等于第7行第1列;当第7行第1列大于第8行×第9行×12(新办企业按实际经营月份)时,该列等于第8行×第9行“计税工资标准”×12(新办企业按实际经营月份)。
第2列“工会经费”=第10行第1列×2%,当工会经费没有专用缴款收据时,应全额作纳税调增处理;第3列“职工福利费”=第10行第1列×14%;第4列“职工教育经费”,当第7行第4列小于第8行×第9行×12(新办企业按实际经营月份)×2。
5%时,该列等于第7行第4列;当第7行第4列大于第8行×第9行×12(新办企业按实际经营月份)×2。5%时,该列等于第8行×第9行“计税工资标准”×12(新办企业按实际经营月份)×2。5%。
7.第11行“本期纳税调增额”:第1列=第1列第6行-第1列第10行;第2、3、4列“三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同第11行第1列。
(二)工效挂钩企业:
8.第8行“批准的工效挂钩工资总额”: 第1列“工资薪金”,填报纳税人经批准的工资总额;第2列“工会经费”=第8行第1列×2%,当工会经费没有专用缴款收据时,应全额作纳税调增处理;第3列“职工福利费”=第8行第1列×14%;第4列“职工教育经费”=第8行第1列×2。
5%。
9.第9行“动用结余额”:填报当年实际发放的工资额(第7行第1列)大于提取的工资总额(第6行第1列)的差额。
10.第10行“本期纳税调增额”:本行各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填列:当实际发放数(第7行第1列)小于核定额(第8行第1列)时。
将本表第6行大于第7行各列的部分,相应填入本表第10行各列;当实际发放数(第7行第1列)大于核定额(第8行第1列)时,将本表第6行大于第8行各列的部分,相应填入本表第10行各列。
11、第11行“本期纳税调减额”:填报当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数(7行1列)大于提取的工资总额(第6行第1列)差额中小于或等于本表第13行第1列“以前年度结余额”的部分。
12.第12行“本年结余额”:当第1列填报实际发放的工资额(第7行第1列)小于核定额(8行第1列)、且小于提取的工资总额(6行第1列)时,取核定额(8行第1列)和提取的工资总额(6行第1列)的最小值,与实际发放的工资额(第7行第1列)的差额。
13.第13行“以前年度结余额”:金额等于上年本表第15行的数额。以前年度结余额是指企业在2004年以后(含2004年)形成的累计结余额,不含2004年以前形成的累计结余额。
14.第14行“本年动用结余额”第1列等于本期纳税调减额(第11行第1列)。
15.第15行“本期累计结余额”:金额等于第1列第12+13-14行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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