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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死亡,孩子的抚养费或抚恤金

我和丈夫离婚已10年多.他已退休近8年.孩子(现15岁)由我抚养.2004年3月在家意外的事情成为植物人后一直没能给抚养费.今年1月底他去世了.我没有稳定工作.下岗多年.现在我该怎么办?孩子是否可以在父亲的单位继续领取抚养费,或抚恤金?

全部回答

200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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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不用发愁,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管孩子判给谁抚养,仍是双方的子女,在孩子未满18周岁以前,你前夫的所在单位应负责发给孩子抚恤金。人已经去世,抚养费就自动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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