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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

请问我婚前取得的房产权的房子是否需要去公证呢?婚前财产是否永远属于个人的?会不会因为婚姻法的更新而有改变呢?比如又更新回原来的八年后视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什么的。另外我名下还有父母买下给我的一间商铺,婚后未婚夫是无力承担月供的,我能否和未婚夫私下写协议书,来保证家人的利益呢?请问这种协议书在不去公正处公正的情况下能否有法律效力?写协议书要注意什么事项?麻烦各位专家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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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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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好底稿,然后由你未婚夫亲笔抄写一遍,再由你们双方和你父母亲笔签名,各关系人各留底一份,有法律效力 我们的婚房因为某些原因必须写我老公和我公公的名字,但首付与月供均为我们共同承担,我们就是这样解决的。PS:解决方法是某资深法官提出,即我爸爸。。。

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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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06年我国>修正案通过了保护私财的条款,如果你的房产是在婚前取得的,则不用担心因为离婚而失去你的房产.至于后面的问题叙述较为简单,无法准确判断,谅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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