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户口迁移证普宁市洪阳派出所还要出计划
洪阳派出所办事程序 (2)
四、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一)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均可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投靠入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 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 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薄》;
3 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4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 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双方关系证明;
6 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属在所校学生的,还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并经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在校证明。
五、申请出生登记
(一)公民出生新生婴儿后,父母一方应在一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其出...全部
洪阳派出所办事程序 (2)
四、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一)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均可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投靠入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 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 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薄》;
3 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4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 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双方关系证明;
6 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属在所校学生的,还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并经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在校证明。
五、申请出生登记
(一)公民出生新生婴儿后,父母一方应在一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其出生登记。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结婚证》;
3 父母双方的《户口薄》及《居民身份证》。
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须有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未办理出生登记的证明。
六 申请居民身份证。
(一)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含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及已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薄》
2 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七 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内跨市(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区)、县(含县级市)暂住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之日起3日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旅馆业住宿登记为暂住户口登记。在本省经商、就业的人员,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须提供的资料:
1 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3 暂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
4 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二张(用摄像技术输入人像制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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