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收入要结转成本吗?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企业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在科技部门立项,应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相关会计核算,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帐,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对应。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享受优惠...全部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企业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在科技部门立项,应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相关会计核算,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帐,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对应。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已下放到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的人员工资和费用,为此投入的料、工、费,都是成本。 按实际成本结转。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