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
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是2006年起中央财政为支持 各级工会组织开展面向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而设立的“工会困难职 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中的重要补助项目,是以工会经费为主设立 的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之外的工会法律援助资金来源。 与工会法 律援助工作经费不同,“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的资金 使用有严格界定。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会法律援助机 构的办公和办案等费用;“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则用 于向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符合补助标准的困难职 工本人。 前者是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后者是对申请法律援助的 困难职工的补助费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全部
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是2006年起中央财政为支持 各级工会组织开展面向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而设立的“工会困难职 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中的重要补助项目,是以工会经费为主设立 的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之外的工会法律援助资金来源。
与工会法 律援助工作经费不同,“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的资金 使用有严格界定。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会法律援助机 构的办公和办案等费用;“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则用 于向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符合补助标准的困难职 工本人。
前者是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后者是对申请法律援助的 困难职工的补助费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为困难职工群 体。包括:家庭人均收人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 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 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 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困难帮扶中 心开展的各种帮扶活动。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临时性生活帮扶,就医、 子女教育、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方面帮扶等。帮扶资金不 得用于: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或办公经费;发放各种奖金、津贴 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信设备;帮扶中心基本建 设投资;其他与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无关的支出。
根据2006年财政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 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分配使 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向经全国总工 会验收合格,并给予了启动资金的省市和地市工会帮扶中心拨付专项资 金。
专项资金中包括的“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仅用于向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符合补助标准的困难职工本人, 不能作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经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