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 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 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现实生活中,强奸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行为人通常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但婚内强奸有别于一般的强奸罪,理论上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全部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 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 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现实生活中,强奸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行为人通常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但婚内强奸有别于一般的强奸罪,理论上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对于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暂时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但婚内强奸的现象确实 广泛存在,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实,婚姻仅仅是性生活取得合法性的前提条件,婚姻并没有使得性行为具有必然的合法性。
在夫与妻皆为独立主体的情况下,合意才是性行为取得合法性的真正基础。无论是在婚内还是在婚外,妇女都有性的自主权。婚姻仅是男女生活的法定结合,而不是卖身,故即使是丈夫也不能侵犯妻子的性自主权。婚内强奸严重损害了妇女的人身权利。
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上都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法律给予夫妻在婚内进行性行为的自由,而没有给予其强迫另一方进行性行为的自由。婚内强奸违背妇女意愿,损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强奸罪并没有将存在夫妻关系的妻子排除在受害人以外,也没有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
且本案中温某的行为违背了辛某的意志,又采取了暴力手段,符合强奸罪的基本特征。温某侵犯辛某人身权利的主观恶意明显,且实施了暴力,不仅有奸淫的目的,还有对人格、人体摧残的故意,具有危害性。我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将丈夫排除于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 所以一般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年满14周岁男子都可以成为强奸罪的 主体,自然将丈夫也包括在内。
综上,温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