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收入应该纳税?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所得为课征对象,具体范围,包括下列各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从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 这里所说的所得,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具体包括: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全部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所得为课征对象,具体范围,包括下列各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从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
这里所说的所得,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具体包括: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没有从工商行政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临时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个体工商业户及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并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这里的承包、承租、转包、转租是指个人对整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转包、转租,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搞的承包责任制的层层承包。
(四)劳动报酬所得
劳动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渔业、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被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向他人或单位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购买的国库券、金融债券利息以及在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中储蓄存款的利息不在其列。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而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因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而取得的所得(其中,对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取得其他带有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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