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公积金提取手续是怎么样呢?
1、购买商品住房,提供经房产交易核心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税收据或完税发票;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缴纳契税凭证;
2、集资建房,提供立项批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集资人员名单、集资协议及收据;
3、购买其他形式住房,提供购房协议、交款收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4、建造、翻建住房提供《村民宅基用地及建房申请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通知书》及缴纳相关费用凭证;
5、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并经分核心现场查看确认;
6、职工退休,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书或离退休审批表;
7、完全丧失...全部
1、购买商品住房,提供经房产交易核心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税收据或完税发票;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缴纳契税凭证;
2、集资建房,提供立项批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集资人员名单、集资协议及收据;
3、购买其他形式住房,提供购房协议、交款收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4、建造、翻建住房提供《村民宅基用地及建房申请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通知书》及缴纳相关费用凭证;
5、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并经分核心现场查看确认;
6、职工退休,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书或离退休审批表;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以及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终止劳动关系合同;
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需提供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和有效身份证;
10、在职职工去世,提供死亡人的户口注销证明书,并出具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11、职工下岗、失业2年以上的,需提供劳动部门颁发的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准予提前退休的证明;
12、职工持有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明,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
13、夫妇双方均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未重新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供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所在社区证明;
1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鉴定证明;
15、偿还全部贷款余额的,提供相关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表及借款合同;偿还部分贷款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6、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结算清单和缴款收据;
17、支付房租: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
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应提供由住房保障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和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一套住房每次申请可提取不超过6个月的应付租金,较高不超过5000元;
18、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9、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购房发票),及上一年度缴纳物业管理收费票据,较高不超过2元/?/月;
20、符合提取条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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