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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如何理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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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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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概述 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 他组织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 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 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 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主管税务 机关受理听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听证。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3) 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 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4)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 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 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5) 办理流程 1) 受理环节。 ① 审查纳税人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的时间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如超期提出申请,则不予受理纳税人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 ② 审查纳税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规 定,不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 审查环节。符合条件的,法制部门受理纳税人的税务行政处罚 听证申请,对《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中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形 式和时限等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经审批后,送达纳税人,通知当事人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3) 听证环节。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准备听证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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