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纳税人资格注销时,未实现销售的库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6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
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 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缴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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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6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
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 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缴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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